地下儲槽系統監測申報 應於1月底前完成作業

2019-01-18
事業單位設有地下儲槽系統者應於每年4月、8月及12月底前完成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並且於每年1月、5月及9月底前至地下儲槽系統申報中心完成上一季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及總量平衡監測紀錄申報作業。現階段為事業單位每年申報時間,請於1月底前完成107年度第3季申報作業,以免受罰。
依據107年環保局統計,目前嘉義縣內共有99站地下儲槽系統需進行107年第3季地下儲槽系統申報作業,為確保定期監測作業品質,環保局建議業者應隨時並全面檢核管線及地下儲槽是否滲漏,避免日後為公告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
嘉義縣環保局呼籲,加油站業者定期監測乃屬預防機制,應從日常小缺失改善做起,並根據管理辦法之規定定期監測及申報相關作業,事先防範未然,避免造成油品洩漏衍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情事發生。嘉義縣內加油站申報歷年來狀況良好,業者與環保局共同保衛嘉義土地的心讓我們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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